【文明城市创建专栏】
编者按:文明城市创建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龙头工程,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有力抓手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文明城市创建水平、开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,近期,本刊将陆续摘发一些地方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动态与经验做法,供学习交流。
十堰市四个坚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
近年来,十堰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立足创建为民、创建惠民、创建靠民,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。
一是坚持全民创建。始终坚持党委政府主导、人民群众主体,最大限度地发动市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,实现全民参与、共建共享。建立党政主职亲自抓、长期抓的机制。坚持党员带头,先锋引领。31名市级领导干部、85个市级文明单位带头包联4个城区、9个街办(乡镇)、74个社区、31类重点创建项目,沉入一线引领创建。坚持全员上阵,人人参与。市、区、街办、社区干部尽锐出战,携手交通警察、环卫工人、网格员、志愿者和热心群众,宣传创文知识,普及文明礼仪,开展文明劝导,发动群众参与,实现了“要我创”向“我要创”的根本性转变。
二是坚持为民创建。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结合起来,切实提高群众对创文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率。扎实推进“双十行动”,认真回应群众诉求,组织开展“十大创建突出问题”集中整治和“十大不文明行为”宣战行动。畅通市民群众投诉渠道,整合市长热线、百姓问政、行风评议渠道,开通创文直通车、创文曝光台,形成投诉受理、整改交办、督查回访、反馈回复的网上快速处理平台,上半年群众投诉回复率达95%以上、满意率超过85%。全面落实便民服务,践行创建为民理念,推动解决一大批民生问题。开展文明规范服务创建,有效治理窗口行业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等问题。突出人文关怀,开展为环卫工人设置休息站、高考中考期间把城市调到“静音”模式、应对极端天气制定停课安排及误工免责处理意见等细微服务,使创建走进群众内心,融入市民生活。
三是坚持常态创建。坚持以制度化保障常态化,以常态化推进制度化,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。统筹谋划,协同作战。把创建文明城市纳入十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制定了新一轮创建三年总体规划和2018年度实施方案。完善创文工作机制,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劝导周制度和城乡结对共建机制,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创建格局。动态管理,健全机制。完善测评与综合考评机制,设置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分值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,推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的退出机制,有效治理突击创建等“常见病”。坚持问题导向,建立及时发现、限时整改、定时督查的整改落实机制。出台《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》,建立追责究责机制。在全省率先建立绿色考核和环境保护“一票否决”机制,将每年12月12日确定为全市“生态文明日”,开展绿满十堰、清水行动、向三大污染宣战、“饮水思源光彩十堰行”等活动,大力弘扬生态文明。
四是坚持细胞创建。坚持把创建重点延伸到行业窗口、基层站所,把工作重心下移到街道社区、生活小区,推动文明创建全覆盖,筑牢城市文明基石。抓示范典型,打造竹房城镇带、汉江生态经济带、鄂陕文明长廊等文明创建示范带,提升整体创建水平。发布十堰好人·楷模60组,8人当选“荆楚楷模”,24人荣登“中国好人榜”。连续评选六届道德模范67人(组)、提名奖65人。突出“争做文明有礼十堰人”主题,实施文明旅游、文明交通、文明餐桌、文明诚信、文明上网等社会文明风尚行动,持续开展“敲门行动”“文明万象随手拍”“评选创文十大新变化”“三进三问看创文”等系列活动。加强志愿队伍建设。全市建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1312个,建成各类志愿服务站(岗)3761个,注册志愿者48.14万人,组建了340人市民文明观察团,党员进社区、10万志愿者先锋引领、扶贫济困、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,机动车礼让斑马线、小手拉大手做环保、全家齐上阵做公益在十堰蔚然成风。
发表时间:2018-10-09 来源:湖北省文明网
【文明城市创建专栏】
编者按:文明城市创建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龙头工程,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有力抓手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文明城市创建水平、开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,近期,本刊将陆续摘发一些地方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动态与经验做法,供学习交流。
十堰市四个坚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
近年来,十堰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立足创建为民、创建惠民、创建靠民,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。
一是坚持全民创建。始终坚持党委政府主导、人民群众主体,最大限度地发动市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,实现全民参与、共建共享。建立党政主职亲自抓、长期抓的机制。坚持党员带头,先锋引领。31名市级领导干部、85个市级文明单位带头包联4个城区、9个街办(乡镇)、74个社区、31类重点创建项目,沉入一线引领创建。坚持全员上阵,人人参与。市、区、街办、社区干部尽锐出战,携手交通警察、环卫工人、网格员、志愿者和热心群众,宣传创文知识,普及文明礼仪,开展文明劝导,发动群众参与,实现了“要我创”向“我要创”的根本性转变。
二是坚持为民创建。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结合起来,切实提高群众对创文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率。扎实推进“双十行动”,认真回应群众诉求,组织开展“十大创建突出问题”集中整治和“十大不文明行为”宣战行动。畅通市民群众投诉渠道,整合市长热线、百姓问政、行风评议渠道,开通创文直通车、创文曝光台,形成投诉受理、整改交办、督查回访、反馈回复的网上快速处理平台,上半年群众投诉回复率达95%以上、满意率超过85%。全面落实便民服务,践行创建为民理念,推动解决一大批民生问题。开展文明规范服务创建,有效治理窗口行业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等问题。突出人文关怀,开展为环卫工人设置休息站、高考中考期间把城市调到“静音”模式、应对极端天气制定停课安排及误工免责处理意见等细微服务,使创建走进群众内心,融入市民生活。
三是坚持常态创建。坚持以制度化保障常态化,以常态化推进制度化,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。统筹谋划,协同作战。把创建文明城市纳入十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制定了新一轮创建三年总体规划和2018年度实施方案。完善创文工作机制,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劝导周制度和城乡结对共建机制,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创建格局。动态管理,健全机制。完善测评与综合考评机制,设置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分值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,推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的退出机制,有效治理突击创建等“常见病”。坚持问题导向,建立及时发现、限时整改、定时督查的整改落实机制。出台《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》,建立追责究责机制。在全省率先建立绿色考核和环境保护“一票否决”机制,将每年12月12日确定为全市“生态文明日”,开展绿满十堰、清水行动、向三大污染宣战、“饮水思源光彩十堰行”等活动,大力弘扬生态文明。
四是坚持细胞创建。坚持把创建重点延伸到行业窗口、基层站所,把工作重心下移到街道社区、生活小区,推动文明创建全覆盖,筑牢城市文明基石。抓示范典型,打造竹房城镇带、汉江生态经济带、鄂陕文明长廊等文明创建示范带,提升整体创建水平。发布十堰好人·楷模60组,8人当选“荆楚楷模”,24人荣登“中国好人榜”。连续评选六届道德模范67人(组)、提名奖65人。突出“争做文明有礼十堰人”主题,实施文明旅游、文明交通、文明餐桌、文明诚信、文明上网等社会文明风尚行动,持续开展“敲门行动”“文明万象随手拍”“评选创文十大新变化”“三进三问看创文”等系列活动。加强志愿队伍建设。全市建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1312个,建成各类志愿服务站(岗)3761个,注册志愿者48.14万人,组建了340人市民文明观察团,党员进社区、10万志愿者先锋引领、扶贫济困、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,机动车礼让斑马线、小手拉大手做环保、全家齐上阵做公益在十堰蔚然成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