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楚天杯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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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2年04月29日    来源:湖北文明网

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楚天杯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

  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、网信办、文明办、农业农村局,各有关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媒体、网站,各广告协会:

 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社会主义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弘扬主流价值、引导正确舆论导向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,展现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的宝贵经验、历史成就和宏伟蓝图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根据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,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委网信办、省文明办、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湖北省楚天杯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活动主题

  (一)主题:筑梦乡村振兴

  (二)含义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,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、八次、九次、十次全会部署要求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持和加强党对“三农”工作的全面领导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按照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总要求,围绕推动农村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、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,推进城乡融合发展,引导社会各界聚焦乡村、研究乡村、热爱乡村、投身乡村、建设乡村,憧憬乡村全面振兴,实现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的美好蓝图,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、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。

  二、活动组织

  主办单位:中共湖北省委网信办、湖北省文明办、湖北省农业农村厅、湖北省市场监管局

  承办单位:湖北省广告协会

  三、征集范围

  活动面向全国开展,行政事业单位、企业、高校以及各类社团组织等热心公益事业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。

  四、活动步骤

  (一)作品征集

  作品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,活动详情及进展情况等可通过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、湖北文明网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湖北省广告协会等官方网站查询。作品报送渠道为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(网址:https://scjg.hubei.gov.cn/gygg/)。

  (二)作品评审

  所有征集作品采取匿名编号待选。邀请相关行业内专家学者、优秀从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,采取初评、复评、网络投票、终评、对外公示等流程,对投稿作品进行科学严谨评审。评审各阶段相关信息通过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公布。

  (三)作品推广

  本次活动采取边征集边推广的方式,对所征集作品中内容准、创意新、观点正、版权明的作品利用新媒体发布推广。对评审出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采取集中发布、专题展播、通报奖励等方式加以宣传推广。征集作品纳入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作品库,供有公益广告宣传需求的单位和机构浏览选取、下载使用。组织各类广告发布媒介刊播宣传优秀公益广告作品。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网络媒体参与宣传互动。择优向更高级别活动推送。

  五、作品要求

  (一)作品类型

  主要分为平面、影视、广播、创新媒体四个类别。其中,创新媒体广告主要包括运用H5、APP、公众号等数字交互设计,区别于各类传统媒体的设计作品。

  (二)创作要求

  1.主题明确。作品创作主题须紧密围绕本次活动主题,用公益广告的形式生动阐释党的十九大以来,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我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意义、丰富内涵、目标任务、伟大成就、宝贵经验以及涌现出来的成功案例、典型事迹、先进人物等,反映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形成的乡村新貌,描绘农业高质高效、乡村宜居宜业、农民富裕富足的美好画卷。

  2.导向正确。弘扬主流价值观,观点正确,思想性强,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要求,作品具有感染力、时代性及与主题的相关性。作品突出公益性,不得含有商业目的。

  3.创新特色。创意独特,主题鲜明,寓意深刻,采用广告新思想、新形式、新媒介进行设计和策划,注重作品互动性。鼓励作品与历史文化和湖北实际相结合,与户外景观相融合,与群众生活场景相契合。

  4.易传易播。制作精良,表达优美,视听语言运用好。内容引人注意,信息传递清晰,易认易记,说服力强。能够把握现代媒体特征,在媒体融合条件下综合应用、广泛传播效果好。

  (三)注意事项

  1.本次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2.报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。创作单位或个人须签署原创承诺书,确认具有作品著作权和其他相关权利。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如出现上述纠纷,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资格及追回所获奖励的权利。

  3.作品中不得出现报送单位或个人相关信息。已在国内外公益广告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可参加本次活动,但不参与等次评选。报送者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,如未填报或填写不实,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资格及追回所获奖励的权利。

  4.报送作品概不退还。作品一经报送,即表示作者同意主办方有权将作品无偿用于公益宣传、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,其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。作品将成为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作品库稿件无偿供社会用于公益广告宣传。

  5.其他未尽注意事项可通过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活动专题了解。

  六、激励措施

  本次活动按照四种类型分别评选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,原则上按照每种类型各推选一等奖1件、二等奖3件、三等奖5件、优秀奖10件,奖励金额1000元至10000元不等(四个类别最终奖励数量和金额可根据实际征集情况合理调整)。同时,根据征集情况可设置优秀组织奖、大学生创新创意奖(对院校作品适当予以倾斜)、大众关注奖等荣誉。

  七、工作要求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广告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,广泛组织发动。各地网信办要组织网络媒体积极参与,创作生产具有新媒体特征的公益广告作品。各地文明办要大力组织媒体单位和文明创建各方力量积极参与,将活动成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之中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发动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活动,利用工作中的活动载体、资金政策等进行支持。各地广告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示范作用,组织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公益广告设计创作。

  (二)提升作品品质。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把关,确保报送作品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要求,真正把导向正确、构思巧妙、水平较高、贴近实际的优秀作品推荐上来,尤其大力鼓励适合网络新媒体刊播的创新媒体广告创作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,与相关部门沟通,争取支持优秀公益广告的奖励鼓励政策,激发创作活力,提升创作品质。

  (三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动员,扩大活动影响力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各类广告发布单位按照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履行公益广告发布义务,加大所征集的优秀公益广告刊播力度。各地网信办要组织网络媒体对活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,在全媒推送优秀公益广告作品。各地文明办要组织媒体开展活动宣传推广,鼓励文明创建单位充分利用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资源开展文明创建工作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工作渠道进行宣传支持。

  联系方式: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,027-88701885;湖北省广告协会,15872804180。

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

2022年4月25日

责任编辑:李欢

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楚天杯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2-04-29 来源:湖北文明网

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楚天杯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

  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、网信办、文明办、农业农村局,各有关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媒体、网站,各广告协会:

 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社会主义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弘扬主流价值、引导正确舆论导向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,展现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的宝贵经验、历史成就和宏伟蓝图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根据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,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委网信办、省文明办、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湖北省楚天杯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活动主题

  (一)主题:筑梦乡村振兴

  (二)含义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,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、八次、九次、十次全会部署要求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持和加强党对“三农”工作的全面领导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按照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总要求,围绕推动农村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、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,推进城乡融合发展,引导社会各界聚焦乡村、研究乡村、热爱乡村、投身乡村、建设乡村,憧憬乡村全面振兴,实现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的美好蓝图,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、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。

  二、活动组织

  主办单位:中共湖北省委网信办、湖北省文明办、湖北省农业农村厅、湖北省市场监管局

  承办单位:湖北省广告协会

  三、征集范围

  活动面向全国开展,行政事业单位、企业、高校以及各类社团组织等热心公益事业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。

  四、活动步骤

  (一)作品征集

  作品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,活动详情及进展情况等可通过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、湖北文明网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湖北省广告协会等官方网站查询。作品报送渠道为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(网址:https://scjg.hubei.gov.cn/gygg/)。

  (二)作品评审

  所有征集作品采取匿名编号待选。邀请相关行业内专家学者、优秀从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,采取初评、复评、网络投票、终评、对外公示等流程,对投稿作品进行科学严谨评审。评审各阶段相关信息通过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公布。

  (三)作品推广

  本次活动采取边征集边推广的方式,对所征集作品中内容准、创意新、观点正、版权明的作品利用新媒体发布推广。对评审出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采取集中发布、专题展播、通报奖励等方式加以宣传推广。征集作品纳入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作品库,供有公益广告宣传需求的单位和机构浏览选取、下载使用。组织各类广告发布媒介刊播宣传优秀公益广告作品。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网络媒体参与宣传互动。择优向更高级别活动推送。

  五、作品要求

  (一)作品类型

  主要分为平面、影视、广播、创新媒体四个类别。其中,创新媒体广告主要包括运用H5、APP、公众号等数字交互设计,区别于各类传统媒体的设计作品。

  (二)创作要求

  1.主题明确。作品创作主题须紧密围绕本次活动主题,用公益广告的形式生动阐释党的十九大以来,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我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意义、丰富内涵、目标任务、伟大成就、宝贵经验以及涌现出来的成功案例、典型事迹、先进人物等,反映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形成的乡村新貌,描绘农业高质高效、乡村宜居宜业、农民富裕富足的美好画卷。

  2.导向正确。弘扬主流价值观,观点正确,思想性强,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要求,作品具有感染力、时代性及与主题的相关性。作品突出公益性,不得含有商业目的。

  3.创新特色。创意独特,主题鲜明,寓意深刻,采用广告新思想、新形式、新媒介进行设计和策划,注重作品互动性。鼓励作品与历史文化和湖北实际相结合,与户外景观相融合,与群众生活场景相契合。

  4.易传易播。制作精良,表达优美,视听语言运用好。内容引人注意,信息传递清晰,易认易记,说服力强。能够把握现代媒体特征,在媒体融合条件下综合应用、广泛传播效果好。

  (三)注意事项

  1.本次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2.报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。创作单位或个人须签署原创承诺书,确认具有作品著作权和其他相关权利。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如出现上述纠纷,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资格及追回所获奖励的权利。

  3.作品中不得出现报送单位或个人相关信息。已在国内外公益广告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可参加本次活动,但不参与等次评选。报送者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,如未填报或填写不实,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资格及追回所获奖励的权利。

  4.报送作品概不退还。作品一经报送,即表示作者同意主办方有权将作品无偿用于公益宣传、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,其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。作品将成为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作品库稿件无偿供社会用于公益广告宣传。

  5.其他未尽注意事项可通过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活动专题了解。

  六、激励措施

  本次活动按照四种类型分别评选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,原则上按照每种类型各推选一等奖1件、二等奖3件、三等奖5件、优秀奖10件,奖励金额1000元至10000元不等(四个类别最终奖励数量和金额可根据实际征集情况合理调整)。同时,根据征集情况可设置优秀组织奖、大学生创新创意奖(对院校作品适当予以倾斜)、大众关注奖等荣誉。

  七、工作要求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广告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,广泛组织发动。各地网信办要组织网络媒体积极参与,创作生产具有新媒体特征的公益广告作品。各地文明办要大力组织媒体单位和文明创建各方力量积极参与,将活动成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之中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发动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活动,利用工作中的活动载体、资金政策等进行支持。各地广告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示范作用,组织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公益广告设计创作。

  (二)提升作品品质。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把关,确保报送作品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要求,真正把导向正确、构思巧妙、水平较高、贴近实际的优秀作品推荐上来,尤其大力鼓励适合网络新媒体刊播的创新媒体广告创作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,与相关部门沟通,争取支持优秀公益广告的奖励鼓励政策,激发创作活力,提升创作品质。

  (三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动员,扩大活动影响力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各类广告发布单位按照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履行公益广告发布义务,加大所征集的优秀公益广告刊播力度。各地网信办要组织网络媒体对活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,在全媒推送优秀公益广告作品。各地文明办要组织媒体开展活动宣传推广,鼓励文明创建单位充分利用“湖北省公益广告”平台资源开展文明创建工作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工作渠道进行宣传支持。

  联系方式: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,027-88701885;湖北省广告协会,15872804180。

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

2022年4月25日

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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